7月2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文物局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遵循文博专业人员成长规律,突出文博工作特点,提出了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为文博专业人员量身定制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畅通了职称申报绿色渠道。
文博专业人员是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中坚力量,是推动、引领首都文博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本市通过深化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激发他们创新创造的新活力,推动文博专业人员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为促进文博事业全面发展、建设全国文化中心提供人才支撑。
文博领域职称评价范围细化
本次改革立足于首都文博行业特点,突出文物保护及创新发展,设置了博物馆、文物保护、文物考古等职称专业。
其中,博物馆专业包括博物馆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政策法规和标准规划研究、博物馆运营利用等;文物保护专业包括文物修复、复制、拓印、监测、鉴定、保管、安全等;文物考古专业包括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同时,还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未来将根据需要适时调整评价专业,持续满足文博专业人员的评价需求。
文博人才可自选代表作参与职称评审
此次改革将文博专业人员分为“研究型”和“实践型”两类,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职责文博专业人员的特点和成长规律,突出评价能力、业绩和贡献,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条件。
对从事文博领域研究工作的人员,着重考察他们学术水平、学术影响和应用效果,突出研究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对从事文博领域实践工作的人员,着重考察他们技术应用、推广、创新等方面的工作业绩,突出实际操作水平和解决问题、创新方法的能力。
同时,本市持续推行代表作制度。在职称评审时,文博专业人员可自主选择文物修复方案、文物保护规划、展览策划方案、文物安全设计方案、考古报告、课题结项报告、专著、教材、专业论文等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提交答辩评审。
有突出贡献的文博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本次改革明确,对在文博事业发展中取得重大成果、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作出重大贡献的文博专业人员,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按规定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同时,支持博物馆等文博事业单位中的文博专业人员创新创业,其创新创业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外,本次改革还支持在文博领域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价,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的“玻璃门”,淡化学历要求,突出工作业绩,强化技能技艺和贡献。同时,为高技能人才建立绿色通道,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