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发布日期:2022-03-16          浏览数: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北京市文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夯实文博法治建设基础,为构建具有首都特点的文物保护体系提供法治保障和制度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在文博法治建设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一是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市文物局党组专题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历史北京历史专题等内容,在首都文物与博物馆事业发展中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助力提升法治思维建设和依法行政质效。

  二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加强统筹推进力度。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制定印发《北京市文物局落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北京市文物局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年党组会、办公会前安排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内容共计6次。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法治专题线上培训。

  三是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公众号、博物馆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主动做好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行业重要时间节点法治宣传,配合做好国家安全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宪法日、冬奥会期间的法治宣传工作。

  (二)持续健全具有首都特点的文博领域法制体系

  一是立足当下做好《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出台各项配合工作。协助市人大开展草案修改、征求意见及调研座谈。以跑秒压线状态冲刺与《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出台紧密相关的《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修编工作。

  二是谋划部署未来本市文博领域立法工作,提出未来五年修订地方性法规1部,新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对规章立法后评估后视情况修订政府规章1部,争取列入市人大立法规划项目。配合市司法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工作,提前谋划未来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相关内容。

  三是启动1989年公布实施的政府规章《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巡视检查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实施情况评估,为下一步立改废释工作奠定基础。

  四是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全市法制体系建设工作。对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等重点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的修改,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在文博业务工作中坚决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合法要求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推进全局各项重点工作。在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国家文化公园与文化带建设、“博物馆之城”建设、革命文物利用与保护、考古与大遗址保护、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等重点业务工作中,确保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加强战略合作协议、上会议题的合法性审核,加强腾退工作、文物利用工作、中轴线申遗重大宣传活动的法律风险评估论证。

  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机关与局属事业单位外聘法律顾问的指导,印发全局性合同审核、知识产权业务领域的业务要求,指导、规范全系统外聘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核与文博专业法律事务咨询方面保持一致性。设立公职律师,拓宽法律顾问范围。

  (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建立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持续发力

  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20家局属事业单位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系,有序有力抓好改革后续工作。与市文旅局完成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的交接。

  二是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行实施告知承诺,简化办事材料,切实提供减证便民服务。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公示,做到依据合理、透明公开。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通过实施告知承诺和精简办理时限,进一步深化改革举措,为文物领域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激发市场活力。对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自查,确保事项合法审批。推进优化77个市级办理政务事项“减跑动”指标工作,全部事项实现“0跑动”。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定《北京市文物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机制工作方案》,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实提供机制保障。重点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事项改革,通过缩短考古周期、提醒文评办理时效,打通项目单位办事“最后一公里”。清理自查“体外循环”,确保法律法规之外无审批要件及环节要求。推进“多规合一”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接,为项目单位提供便利。

  四是做好两个清单管理,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事项,调出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对与历史建筑相关的4项审批事项提出删除建议,积极推动权力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融合工作。制定《北京市文物局关于落实<2021年北京数字服务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推进第一批50个事项的拆解确认上线、第一批27个政务服务事项数据目录编制、电子印章应用、79个事项电子档案归档配置等工作,统筹完成308条信息数据编制。

  (五)加强文博行业日常监管,拓宽监管渠道,创新监管方式

  一是博物馆领域。博物馆领域日常监管工作主要依托“北京市博物馆大数据平台”,建立北京市备案博物馆“互联网+监管”机制,实现全流程网上监管。印发《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地区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划定检查对象范围,列出检查事项,明确网络监测、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的检查方式,公布检查时间。检查情况在官方网站公示的同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为下一步各博物馆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引。

  二是文物市场领域。文物市场领域日常监管工作主要依托“北京市文物局拍卖会现场监拍管理平台”,通过远程同步视频方式,借助专家专业优势,对拍卖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全年审批2403场文物拍卖会,210066件文物标的,其中对线上2161场文物拍卖会100%监拍,对线下242场文物拍卖会按10%随机抽取监拍,全年监拍率为90.93%。另从2020年审批成立的204家文物拍卖企业和75家文物商店中,随机抽取2%的公司,通过网络监测、书面检查及实地核查,开展检查工作。及时公示了检查结果,检查工作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六)不断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1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76件,其中主办29件,会办47件。主办件主要涉及文物保护体制机制完善、中轴线申遗保护、长城保护及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西山永定河文化带保护、博物馆之城建设等相关工作。形成局级领导牵头办理、处级干部汇报情况的工作方式,建立提前局内预交办、制定制度明确办理要求、做好审核把关的工作流程,促进答复质量提高。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北京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托官方网站,持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机构职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策文件、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采购等政务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执行情况。设置领导信箱栏目,安排专人查收。

  三是依法开展接诉即办工作。高度重视《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的落实,坚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把“接诉即办”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内容,纳入党史学习教育一并安排、统筹推进,结合全局具体情况,针对提高服务意识展开培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意识。完善修订《北京市文物局接诉即办暂行规定》,结合文物领域工作特点,制定了《北京市博物馆接诉即办管理办法》。

  四是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开展文博领域古建筑安防类项目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对“路县故城考古遗址公园考古大棚建设”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组织局属单位完成年度部门预决算编制,按月督办预算执行进度。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调整年初部门预算,用于追加中轴线申遗保护、局属单位新增人员经费等重点事项。按照财政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信息。汇总政府采购事项,进行意向公开。

  五是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遵守财经法规和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年度执行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原则上不予追加,“三公”经费不得结转下年使用,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不得挪用其他资金用于“三公”经费支出。组织局属单位做好部门预算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动态更新。严格审核基础数据,杜绝虚报数据的发生。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造成资金闲置浪费。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社会对文物、博物馆事业关注度的持续升温,行业快速发展,重点工作高频调度,工作强度、难度大幅提高,使得对文博行业运用法治思维的要求不断攀升。目前我局运用法治思维创新工作方法方面,认识还不够深入,思路还不够开拓。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仍是薄弱领域。首先是监管方法方面,应对日益增加的日常监管压力,监管的方式还不够创新,手段还不够多样,措施还不够有力,特别是文物执法监察队转隶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领域的监管问题亟需大胆探索。其次是监管机制方面,我局亟需在实践中摸索建立局内处室协同机制和局外部门协同机制。

  三是推进重点工作方面法治能力还不够强。在面对重点工作难题时,对现有的法律制度的领悟本领还不够充足,法治思维的活用还不够熟练,依法把握工作本质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名杰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统筹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一是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坚定做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主持党组会审议《北京市文物局落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北京市文物局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主持党组会、办公会前学法,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开展法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内容共6次。

  二是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坚定做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者。多次过问《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进展,多次亲自主持《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每周调度与《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出台紧密相关的《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修编工作。赴国家文物局座谈,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情况及修法建议向全国人大领导汇报。对未来五年我局立法项目亲自布局。

  三是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定做法治政府建设实践者。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决策合法性摆在突出位置。主持局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协调会议。带队开展文物活化利用、“类博物馆”管理相关制度的调查研究,深入研究相关法治问题。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具有首都特点的文物保护体系为目标,以赋能北京中轴线申遗、建设“博物馆之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考古与大遗址、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为导向,发扬优势,补齐短板,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首都文博领域形成生动实践

  继续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学习。持续发力夯实法治基础,健全首都文博法制体系。开展《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巡视检查报告制度暂行规定》实施情况评估。开展博物馆管理制度的相关调研,为今后的立法工作提供决策储备。

  (二)提升法治能力,确保各项业务在法治框架下平稳开展

  继续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等工作,在事业单位改革期间实现经济类合同审核的平稳过渡。扎实做好信访、接诉即办、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担当作为,提升服务意识,多渠道化解市民对局属文博单位开放需求与疫情防控之间的矛盾。

  (三)认真履职尽责,推进行业治理能力不断优化升级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配合全市统一部署,加强相关政策的学习理解,提出适合文博行业放管服改革与营商环境优化的措施。补齐日常监管短板,开展执法证考证工作,研究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同机制,建立处室之间监管协同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监管效能,研究“长牙”“带电”监管措施,将文物、博物馆、市场领域的日常监管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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