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发布日期:2022-07-04          浏览数:

各相关单位:

  北京市文物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评选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82号)要求,逐级开展推荐、评选。经审核,共推荐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作者4名。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6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送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差额评选。公示期间,对推荐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北京市评选推荐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北京市评选推荐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文物局)

  电话:010-64052064;010-64040682

  传真:010-64074377

  邮箱:zuxuanchu@wwj.beijing.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三十六号

  邮编:100007

  附件:北京市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

  北京市评选推荐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文物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北京市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

  一、北京市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

  (一)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

  (二)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北京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管理处

  二、北京市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

  (一)北京市延庆区博物馆(北京市延庆区文物管理所)  于海宽

  (二)北京市丰台区文物管理所  麻莉莉

  (三)北京市法海寺文物保管所  庞献辉

  (四)北京市顺义区文物管理所  高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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